陶莉律师亲办案例
某某强奸案辩护词
来源:陶莉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0
浏览量:1550
 

尊敬的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本人的同意,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以后,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案卷所有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在此基础上又认真听取并参与了今天的庭审,对本案的事实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现发表具体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已经当庭表示认罪,自愿接受法律的惩处,具有认罪情节,请求法庭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从归案后直到今天接受法庭审判,一直如实供述自己所有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反复和狡辩,具有坦白情节。

由于强奸类案件的特殊性,被告人的如实供述对于公安机关破案和法院审判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本案毒物检验在检材中未发现毒鼠强、常见安眠药、常见有机磷农药成份,被告人及被害人体内液体的DNA检验也未获得STR分型,所以被告人的认罪供述对本案的定罪具有很强的作用,不但使得公安可以及时破案,更因此节约了司法资源,由此肯请法庭在量刑时对其减轻处罚。

三、本案的受害人并未受到人身伤害,使用药物也并非事先预谋,而是临时起意的行为,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

被告人的行为虽触犯了刑法,但他是出于太爱慕受害人才被感情冲昏了头、蒙蔽了心智的,性格内向有些自闭的被告人由于不习惯向他人倾诉,在遇到感情困惑时未能得到及时正确的开导,错误地以为只要既成事实就能与受害人在一起,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被告人也未对受害人造成任何伤害后果,之所以当天会用到药物也是由于正好当天穿的冬装里放着安眠药物,情急之下才稀里湖涂用了药。所使用药物因自己用过所以知道只是起到安眠作用,没有其他毒副作用,事后也因关心受害人还到医院看望,本打算事后向受害人告白,但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自己也明知有错,才没敢言语,但在公安传讯后被告人的良知让他在第一次接受讯问后就如实供述了所有犯罪事实。

四、该案的发生在起因上来说,被害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被害人在处理与被告人的关系上采取了很暧昧的方式,经常与被告人单独出去约会,吃饭、逛街和看电影等等,这基本上可以说就是男女朋友谈恋爱的约会方式,而且二人每天都QQ、短信联系,被害人还总是对被告人说自己男朋友种种不好,所以,被告人心里有要在一起或者说可以在一起的想法也很正常的。被害人在明知被告人对其萌生了爱意,已经有了男朋友的被害人如果在对待被告人的态度方面能够更为直接明确,就不至于让被告人产生“她有可能会跟我在一起”的这种念头,也不至于让他由于急切地想有个结果而走上极端。

五、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案发前其表现一直良好,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不良记录。根据其工作单位反应,他与同事之间相处一直很好,工作也很认真,为人老实本分。

六、案发后,被告人及其家属曾多次表示对受害人的歉意,并主动表示愿意在能力范围内对其作出经济上的补偿,被告人对于自己错误表达爱意的行为也感到深深的懊悔。从今天的庭审过程中也可以看到他的悔罪之深,对被害人感情之深。

综上,肯请法庭能够对被告人减轻处罚,辩护人的量刑意见是三年至三年半。

                                                                                                 辩护人:陶莉

                                                                                                                  2013-3-21

附:检察院量刑意见是4到6年,法院在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及量刑意见后依法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是3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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